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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文化局辦理「彰化縣第19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乙份。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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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化縣第19屆磺溪文學獎」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15日止,凡本籍彰化縣,或目前(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皆可報名;但作品內容為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則不限資格(以上符合其中一項即可)。電視電影劇本類不限資格、題材,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
二、徵選文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今年特別新增微小說及電視電影劇本類獎項共六類,各類選出首獎一名,獎金分別為新臺幣3萬至5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各別為1萬至3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三、今年另增洪醒夫獎,本獎項名額每年1名,由各類別文學創作獎首獎作品中選出,頒給獎金10萬元整,及獎座乙座。(得獎者不重複領取原首獎獎金)。
四、「彰化縣第19屆磺溪文學獎」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報名,並於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列印報名資料1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至「板橋江翠郵局142號信箱」,簡章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下載。
發布日期: 2017/05/23 至 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