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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2次修正案。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492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10月9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9859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競賽內容業完成第二階段修正,修正項目為:
(一)客家語朗讀:
1、四縣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2、南四縣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3、海陸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及社會組。
(二)閩南語朗讀: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組及社會組。
(三)客家語演說:國小學生、國中學生及高中學生組各腔調。
三、 前項修正項目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 php)
發布日期: 2019/10/16 至 201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