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獎項目的係為表揚對推展本土語言具有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以期更多力量投入本土語言之推展,帶動全民提振本土語言傳承,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及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二、 推薦單位請依團體(甲、丙表)或個人(乙、丙表)填妥相關表單並檢附佐證資料後,採紙本方式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8樓鑽石糖創意行銷有限公司收,聯絡人:余佾純小姐(0928-763355)。詳細資訊可上本獎項網站查詢:http://nlaward.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