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局為鼓勵民眾提筆創作,發掘文學創作人才,爰辦理旨揭活動。
二、 報名資格不限國籍與居住地,不限制創作題材。徵文類別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古典詩、臺語詩、客語詩、童話及國高中職生散文,單一獎項最高獎金新臺幣12萬元,徵件日期自110年7月9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
三、 相關活動詳情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或臺中文學獎網站(https://www.tla.taichung.gov.tw/)查詢,活動洽詢專線02-23433142*507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