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報告競賽活動辦法
113-1「口頭報告競賽」活動辦法
一、宗旨:
口頭報告是職場中重要的能力,舉辦本競賽的目的,在鼓勵學生藉由參與競賽積極演練,累積經驗,學習如何組織內容,以適切的口語和肢體語言進行報告。
二、參加對象:
全校在學學生。(包括大學部、進修部、研究所)
三、活動辦法:
(一)初賽
1. 時間:113年11月25日(一)
第一場:10:10~12:00
第二場:12:50~14:40
第三場:15:50~17:40
2. 地點:M棟四樓集賢廳
3. 比賽規則
自訂報告主題,可選擇使用簡報及其他必要輔助工具。使用簡報者,可自備筆電,或使用比賽會場的電腦。
報告時間4分鐘以內。超過4分鐘由評審斟酌扣分。
評分項目:內容35%、口語流暢35%、結構20%、台風儀態10%。
4. 報名
113年10月25日(一)至113年11月08日(五)網路報名;
113年11月11日(一)至113年11月18日(五)實體報名。
三場各15人,額滿為止。
5. 評審
由校內老師擔任評審,共選出15名參加決賽。
決賽名單於113年11月28日(四)10:00公布於通識教育中心網頁。
入選決賽者,113年11月29日(五)13:30~16:00到本中心抽籤決定上場順序,逾時由工作人員代抽。順序確定後隨即公布在通識中心網頁。
(二)決賽
1.時間:113年12月04日(三)12:50~15:40
2.地點:M棟四樓集賢廳
3.比賽規則
決賽主題可與初賽相同或更換,其他規則與初賽相同。
4.評審
邀請校外專業人士擔任。
5.獎勵
優勝者頒發獎狀及獎金
第一名:1位,4000元
第二名:2位,3000元
第三名:2位,2000元
佳 作:10位,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