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概述
課程結構
通識教育課程結構區分為內、中、外三個層次: 內層為基礎通識課程,以強化學生應有之基本學力;中層為分類通識課程規劃成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三大領域,以培育學生多元化的基本學識涵養,其中101至104學年度入學者之分類通識課程共有九類,每領域各有三類(如圖一所示)。為强化人文藝術素養與在地關懷,本校先於105學年度將人文藝術領域之分類通識課程調整為四類,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領域則調整為各有兩類(如圖二所示),再於106學年度起增設綜合實踐領域,以推動三創教育與自主學習(如圖三所示);外層則為通識微學分課程,以激發學生跨領域之潛在能力。
圖一、101至104學年度入學者適用之通識課程結構
圖二、105學年度入學者適用之通識課程結構
圖三、106學年度起入學者適用之通識課程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