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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南臺文學獎徵文

第九屆南臺文學獎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

鼓勵同學創作、發掘優秀作品,提升校園文學氣息。

二、主辦單位:

南臺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三、獎項:(備註:下列各組獎金之頒發以實際核定金額為準)

本文學獎作品分短篇小說組、影像故事組及新詩組等三組,擇優頒給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各組之獎項與獎金列舉如下:

() 組:字數5000-8000字。

首獎一名,6,000元;貳獎一名,5,000元;獎一名,4,000元;

佳作三名,各2,000元。

()影 像 故 事 組:字數300-600字。請以原創的像片穿插於散文,像片的數量僅限6張。(散文、像片可由1人完成或2人共同創作)

   首獎一名,5,000元;貳獎一名,4,000元;参獎一名,3,000元;
     
佳作三名,各2,000元。

()    組:行數15-25行,且應在詩末檢附「創作動機」說明。

   首獎一名,4,000貳獎一名,3,000;参獎一名,2,000
     
佳作三名,各1,500元。

四、收件、截稿日期:

每學年度第二學期辦理,詳細收件、截稿日期由通識教育中心規劃後公布。

五、參加對象:

南臺科技大學全校學生

六、報名辦法:

採網路報名、投稿網址:請點選

七、評審程序:

(一)評審程序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

(二)參加作品收件後立即進行初審,體例符合徵稿規定者密封送請校內外專家學者進行複審。複審完成後,召開南臺文學獎決審會議進行決審。

八、頒獎:

決審完成後,舉辦「南臺文學獎頒獎典禮」公布評審結果。
本學期參與南臺文學獎學生僅通過初審者,核給社團參與分數5分。
通過初審且參與決審頒獎典禮者,核給社團參與分數10分。

九、作品規格:

()須以A4標準版面電腦正體(繁體)字中文word檔案稿呈現。

(二)12級字、新細明體繕打,格式與前段距離0.5行,固定行高20點。

(三)第一頁右上方註明作品類別與字數,新詩組則註明行數。

(四)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本文學獎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二)嚴禁抄襲,經查證或檢舉屬實者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三)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組徵文,惟每組徵文以一篇為限。

(四)報名時請註明組別:「短篇小說組」、「影像故事組」或「新詩組」。

(五)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若主辦單位因故公告延長徵稿期限,投稿者得至通識中心抽回已投之稿件,在截稿日前更換新稿。

(六)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七)得獎作品應由作者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同意無償提供作品、照片、影音等資料於相關教學及主辦單位非營利宣傳及成果展示等活動,不限媒體、不限次數公開播映;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參賽之參賽作品彙整編輯。

十一、本辦法經南臺文學獎工作小組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