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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檢送「內政部107年度辦理宗教社會教化、性別平等、尊重信仰議題或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補助方案」1份。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916
一、為鼓勵宗教團體從事社會教化及輔導宗教團體健全其財務制度,落實財務透明公開機制並健全宗教法制,特依據「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研訂旨揭補助方案。
二、本方案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業務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私立大專校院及宗教研究相關民間學術團體,受補助單位應於107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間辦理完成獲得本部同意補助之事項,內政部補助範圍如下:
(一)社會教化議題座談會或研討會:邀集寺廟、宗教業務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宗教研究者、各級行政主管或行政人員及社會大眾參與,辦理兼顧宗教信仰與環境保護、動物保護、生態保育、公共安全、公序良俗等相關議題之座談會、研討會、論壇或其他對話平台。
(二)性別議題座談會或研討會:邀請宗教學者、性別平等學者、宗教團體負責人或行政人員,聚焦於宗教團體內部之性別平權、性騷擾防治、性侵害防治或其它與性別相關議題。
(三)透過內政部「宗教知識+」百科詞條等相關資源運用,辦理認識理解國外宗教如伊斯蘭教、印度教、猶太教等信仰內容以及相關禁忌等議題講習課程。
(四)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相關計畫:辦理有關宗教相關財稅法令規定、稅務處理與申報、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閱讀財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健全宗教組織發展及宗教相關法令等課程。
三、倘擬申請補助,請依旨揭方案於107年4月25日以前備具申請表、計畫書、申請單位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單位上1年度收支報告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公函影本,以及其它與本方案有關資料,逕寄內政部民政司辦理。
發布日期: 2018/03/09 至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