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Q&A

學生篇

  • 申請資格有限制嗎?什麼時候可以提出申請?
    凡本校學生個人或團隊均可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通識核心能
    力本位自主培育計畫」申請開設課程,課程申請以每月受理一
    次為原則,申請截止日為每月1日(遇假日遞延)。
  • 審核通過與否需要等待多久?
    通識中心於收件後須將當月受理的計畫做整理再進行審查,所
    以每月申請截止日後二週內就會將審查結果公告於通識中心網
    頁。
  • 自主培育計畫申請未通過還能再提出申請嗎?
    可以,若所申請的自主培育計畫未通過審核,經修正後最快可
    在次月1日(遇假日遞延)前再提出申請。
  • 請問完成通識核心能力本位自主培育計畫,可以抵免分類通識
    課程學分嗎?
    自主培育計畫所對應的課程,無論是自主學習類與專題學習類
    都是分類通識課程,所以在成果通過評量後就直接採計為分類
    通識學分,不須辦理學分扺免。若未被採計為分類通識學分,
    也可列為各系所或學位學程之外系選修學分。
  • 請問自主學習類與專題學習類差別在哪裡?
    自主學習類是由同學個人或團隊自訂學習主題並自主完成;專
    題學習類則是由老師或業界專家命題,由同學個人或團隊自主
    完成。
  • 學分數如何計算?
    課程學分係依其經核淮之自主學習歷程累計時數依比例採計,
    以25小時為基數,每基數採計1學分,未達基數之時數依比例
    以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第1位。每門課之最低學分為0.4學分(
    也就是自主學習歷程的累計時數至少要10小時),學分數認列
    則以其執行成果評量通過日為準。
  • 請問微型課程、正規課程及深碗課程是什麼?差別在哪裡?
    課程依據同學計畫深淺程度做為分類,其中微型課程可取得
    之學分數為未滿1學分(含);正規課程可取得之學分數為1.1
    至4.0學分;深碗課程可取得學分數為4.1學分以上。
  • 請問一人可以同時執行多個自主培育計畫?
    同學可以同時執行多個計畫,但計畫的主題必須不相同。
  • 請問自主培育計畫有執行人數的限制嗎?
    無限制,但會應依您計畫主題的內涵、學習歷程的嚴謹度與執
    行人數來核定學習時數。
  • 學習主題有限制嗎?
    只要具有至少三個通識核心能力的主題都可以,例如瞭解在地
    文化、社區關懷與營造、社會變遷、知能提升等。
  • 自主培育計畫一定要有指導老師嗎?
    是的,不管課程類別是自主學習類或專題學習類都必須有指導
    老師。在同學將計畫書提出課程申請前,指導老師會依同學的
    計畫書轉換成課綱,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同學若遇有難題,指導
    老師也立於輔導的角色,協助同學通過難題。
  • 我的自主培育計畫已經擬好,但是沒有指導老師該怎麼辦?
    同學可先將擬好的計畫書送出審核,通識中心將會針對計畫協
    助同學媒合領域符合的老師,擔任指導老師。
  • 計畫書中的學習目標,對應之核心能力次指標代碼要如何填寫?
    要對應多少個核心能力?
    學習目標是依計畫書主軸來設定,內容所對應的核心能力次指
    標代碼,請參照「南臺科技大學通識教育核心能力及通識能力
    指標」,填寫方式為您所寫的每一項學習目標要對應至少一項
    能力指標。另外,計畫書的學習目標、知識承載程度、通識核
    心能力對應情形與自主學習歷程等因素會決定所對應課程的類
    型,課程依區分為未滿2學分之微型課程、2或3學分之正規課
    程,與4至6學分之深碗課程,其中微型課程應對應至少3項核
    心能力,正規課程至少應對應4項核心能力,深碗課程應對應
    至少5項核心能力。
  • 每次執行課程都需要填寫學習歷程記錄表嗎?
    是的。同學們每次執行課程應確實記錄,透過每次的紀錄會明
    白清楚的展現目前課程的執行進度,也是證明同學執行課程時
    數的依據。每次學習活動結束後一週內繳交學習紀錄單至通識
    中心,故本記錄表同學們不可忽略。
  • 執行自主培育計畫時如與正課衝堂,我是否可以向授課老師請
    假?
    不可以。自主培育計畫的學習時間雖由同學或執行團隊自主規
    劃,但執行課程時不能與您正課的時間衝堂,故同學應以正課
    為主,不得以此理由向正課之授課教師請假。
  • 課程計畫以團隊方式執行,執行中如果有成員不積極,或有成
    員中途想退出要怎麼辦?
    指導老師將會在同學執行計畫過程中觀察成員自主學習情況,
    並且依團隊成員表現各別評定分數。執行課程中途若有成員想
    退出,應徵得執行團隊與指導老師同意,並由指導老師將欲退
    出之名單通知通識中心,再由通識中心依程序向教務處報備退
    選情形。
  • 計畫未能如期完成,是否有補救辦法?
    計畫未能如期完成,請由指導老師了解執行情形並通知通識中
    心,成員須將每次執行的學習記錄表單送至通識中心,由課程
    審議小組針對該組執行情形做討論,決定是否給予該組繼續執
    行。
  • 請問成果發表會有沒有形式限制?
    成果除置於指定網頁外,尚須辦理學習成果發表會、或其他足
    以展現學習成果並經審查通過的活動,並應記錄每次學習歷程
    ,於指定網頁公告。其中,深碗課程尚須達以下其中一項基本
    標準:1.學習成果發表會。2.參與校外競賽。3.成果商品化或
    提出新型專利、發明專利或設計專利申請。4.其他足以展現學
    習成果,並經審查通過的活動。
  • 成果審核未通過,我有什麼補救辦法?
    很抱歉,如成果審核未通過,通識中心將會退件,並將未通過
    之課程向教務處報備,註銷該課程開課資料,同學不能再以同
    一計畫申請開課。

教師篇

  • 指導老師須做哪些事?
    輔導學生或團隊規劃學習歷程,負責填報自主學習計畫所對應
    課程之教學大綱。
  • 指導老師鐘點如何計算?
    指導老師(含業師)比照本校排課及教師授課鐘點實施要點第22點
    規定,每位教師每學期每指導600人時(24位學生x25小時)為基準
    ,支給18節鐘點費,未達基準時依比例計算,於其指導課程成果
    評量通過日之當學期期末發給,成果評量未通過之課程發給二分
    之一鐘點費;課程之鐘點以外加為原則。
  • 課程教學大綱於什麼時候繳交?
    學生之計畫書於審核通過後,通識中心在一週內會向課務組與
    註冊組報備各課程科目名稱、學分與修課學生資料。故指導老
    師亦可在學生計畫書擬好後,立即將計畫書轉為教學大綱,連
    同計畫書一併送出申請,或於審核通過後於上述期間內送至通
    識中心。
  • 學生學分數如何計算?
    課程學分係依其經核淮之自主學習歷程累計時數依比例採計,
    以25小時為基數,每基數採計1學分,未達基數之時數依比例
    以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第1位。每門課之最低學分為0.4學分,
    學分數認列以其執行成果評量通過日為準。
  • 指導老師也是評量小組成員之一嗎?
    評量小組成員至少三人,課程指導老師為當然成員,其餘成員
    由課程小組遴選本校教師或校外學者專家、業師擔任,並指派
    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惟指導教師不得擔任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