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本校可推薦至多2名教師參與遴選,報名及繳交資料至115年1月20日止。
二、然依本校「南臺科技大學評選推薦通識教育中心教師參加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辦法」規定,本校推薦名額為1名,須由具通識教學卓越事蹟且足為楷模之專任教師代表本校參加遴選。
三、依前述校內規定,本中心將依程序辦理:
(一)各組近期加開教評會完成初審並提出候選人。
(二)本中心教評會訂於114年11月26日召開複審,最終遴選1名教師代表本校參加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