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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

分類通識必修共需修滿7學分,其中「大學定錨」課程得採計1學分為分類通識必修學分。


一、工學院、數位設計學院及智慧健康學院

各領域可採計之學分上限如下:

1. 人文藝術領域:至多採計4學分

2. 社會科學領域:至多採計2學分

3. 綜合實踐領域:至多採計7學分

因此,並非一定要修習「人文藝術領域4學分+社會科學領域2學分」,只要依各領域之採計上限,包含大學定錨課程可採計之1學分,合計修滿7學分,即可達到分類通識必修之畢業門檻。

例如:

• 人文藝術領域4學分+社會科學領域2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

• 人文藝術領域4學分+綜合實踐領域2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

• 人文藝術領域2學分+社會科學領域2學分+綜合實踐領域2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

• 綜合實踐領域課程6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


二、商管學院、人文社會學院

各領域可採計之學分上限如下:

1. 人文藝術領域:至多採計4學分

2. 自然科學領域:至多採計2學分

3. 綜合實踐領域:至多採計7學分

因此,並非一定要修習「人文藝術領域4學分+自然科學領域2學分」,只要依各領域之採計上限,包含大學定錨課程可採計之1學分,合計修滿7學分,即可達到分類通識必修之畢業門檻。

例如:

• 人文藝術領域4學分+自然科學領域2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

• 人文藝術領域4學分+自然實踐領域2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

• 人文藝術領域2學分+自然科學領域2學分+綜合實踐領域2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

• 綜合實踐領域課程6學分+大學定錨1學分=7學分。